3月2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河北税务与警方合作,查处一起虚开电子专票团伙案,抓获团伙成员6人,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线上注册空壳公司、申领并对外虚开电子专票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这也是国家税务总局曝光首起增值税电子专票虚开案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进电子专票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纳税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损害国家利益的税收违法犯罪个人或团伙,继续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

税务总局自2020年9月1日起分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电子专票因其领用更快捷、交付更便利、保管更经济等优点,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认可。
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利用电子专票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经济秩序,侵害了国家税收权益。
2020年12月,依托电子专票“一户式”管理机制,河北税务部门发现石家庄市一家新开立的商贸公司开具的电子专票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税务部门开展进一步案头分析及实地核查,仅用几天时间即锁定该企业存在虚开嫌疑。
据了解,税务部门在推进电子专票过程中,积极推行“一户式”管理机制,税务机关按网格化服务要求,第一时间为首次核定或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提供“首票服务”、帮助其及时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同时对涉税风险实施精准管理,实现疑点信息系统自动预警并快速分析、快速应对,既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又及时有效防范虚开骗税风险。涉案企业仅几天时间就被发现、锁定,正是该机制发挥效用的结果。
河北税务部门在发现虚开线索后,第一时间转交公安部门,税警联动充分发挥合成作战优势,仅用月余就摸清团伙架构,锁定犯罪证据,并陆续将虚开团伙成员抓捕到案。
那么对于企业来讲,是否有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辨别电子普通发票是否为虚开,以规避风险?
辨别电子普通发票是否为虚开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普票进行查伪验真,可杜绝套印、变造、伪造电子发票等问题。
(二)加强业务内控。注意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的与实际业务的一致,注意对销售公司及其业务人员身份资格的审查,对资金支付、运输单据、发票快递单据等证据的留存备查。
——摘自2020年12月3日税务总局在线访谈活动
电子发票包括电子普通发票和电子专用发票是一种新的发票形式,其本身并不是杜绝虚开的利器,但进一步加强了发票管理是事实,追溯能力会更强、数据分析能力将更完善。
来源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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