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问答
问: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微利企业,如果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手续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NEWCACHE © 2018
常州贝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36362号-4
牛快计®是贝财公司在互联网中建设的“www.newcache.cn网站、VIP会员圈、牛快计APP等”提供服务的平台;税眼是贝财公司通过大数据及算法实现的云计算服务。牛快计®、税眼®均是贝财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的注册商标。
关注牛快计社区
加"小牛牛"好友
咨询、听课、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