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税软件
个人版
企业版
税务风控
合规服务
财税云顾问
纳税预算
服务与支持
操作手册
演示视频
0519-85122137
登录
问题描述
请问老师,我司生产的同批次产品,一部分作为农产品销售给农业,且我司已办理免税备案,一部分销售给工业企业。生产这批次产品的原材料是否要分开核算?那作为农产品销售的相关原材料的进项是否不得抵扣?
高旭东
是的,免税项目和非免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如核算不清是不得免税的,免税产品相关的进项是不得抵扣的。
我要提问
中央法规
更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合规指南>>和<<税务师行业先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地方税法
更多>>
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和<<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有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符合出具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条件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
山东省财政厅、税务局、民政厅关于2025—2027年度(第二批)和2026—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
政策解读
更多>>
增值税政策助力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研究
税收赋能新型消费发展:现实需求、突出问题与路径优化
2026年1—4月财政收支情况
实操辅导
更多>>
“开票经济”的定义是什么?
同时符合残疾和孤老身份、烈属身份,能否叠加享受优惠?
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领完执照后,如何在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信息确认?
咨询
TOP
400-990-1501
×
软件咨询
加微信好友咨询详情
×
登 录
手机号
验证码
确定
×
你好,我是牛小助
添加企微客服,开启30天免费试用!
咨询热线:
0519-85122137
税务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