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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资平时是月底计提,月初发放,正常申报的都是计提的工资。实行新个税法后,这种局面如何调整?我们账上一直有一个月的应付工资的。
李旌
一般企业都是当月计提,下月发放,当月期末会有应付工资余额的,这个没有问题。关键看你描述的是你当月工资下月发放,这个发放数直接下月就申报了,这其实提前了一个月申报,如果想调成正常的,那就下一次申报时零申报,比如你9月发放8月计提的工资,9月申报期就把这笔钱作为税款所属期8月的个税申报了,其实你报的这个税它的税款所属期是9月的(税款所属期按实际发放时间确定),那你在10月申报期申报税款所属期9月时就零申报,后面就调整过来了,以后就是这个月计提,下月发放,再下个月申报这个顺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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